热烈祝贺我院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获悉,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更好地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部对129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219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陕西省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
近年来在社会整体就业形势严峻、毕业生规模持续增加的情况下,我院积极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即是对我院毕业就业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以后工作的鞭策,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勤奋工作,为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做出新的贡献。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