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放假通知
各党总支,各系部、处室、直属部门,后勤服务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国庆节放假安排和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明电〔2009〕13号)精神,现就2009年国庆节放假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时间安排
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共8天。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分别补上10月7日(星期三)、8日(星期四)的课程。
二、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放假前,各系部、各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预防秋季传染病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教育,告诫师生放假期间尽量不去人群聚集、通风不畅、卫生较差的场所,不到疫情区域旅游,避免传染疾病;教育师生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身体抵抗能力,发现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要自觉及时到医院就诊。放假期间,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和家属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确因需要进入校园和家属区的,必须测试体温,无发热症状并登记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后方可进入;学生处和各系部要落实好留校学生的体温检测、信息上报等防控措施;后勤服务公司要做好学生食堂的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等工作。收假返校时,保卫处、后勤服务公司、学生处和各系部要在各校区大门口做好对每一位学生放假期间活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登记,并测量体温,体温经检测正常的可进入学校上课,体温不正常的由校医院监测治疗或按预案做进一步处理。各系部、各部门要做好教职工假期去向登记和返校体温检测工作。10月9日10时前将教职工和学生检查结果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服务公司)。
三、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国庆放假前,各系部、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原则,提醒师生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或消除,对重点部位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系部、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理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好值班人员、值班地点,明确值班任务,所有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充分做好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的准备,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或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要立即上报有关领导或上级部门。放假期间,值班安排按照学院党委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防控甲型H1N1流感及国庆稳定安全值班工作的通知》(院党办〔2009〕24号)执行,学院总值班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值班电话为029-87083954,传真029-87083953。
五、做好补录新生报到等准备工作
补录新生于10月11日报到,10月13日开始军训,请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及军训的准备工作。同时做好报到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六、做好作息时间调整工作
从10月1日起,执行冬春季作息时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通知到全体师生员工,并依此安排好各项工作。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