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同志填写《陕西省2009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术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连同学历证、学位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申请人2008~2009年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及证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于本周四之前交到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报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逾期未交者,不能参加本次认定。
2、本周四下午进行普通话测试,申请测试的人员周四下午2:30到南校区中心楼人事处集中抽签。
3、申请认定人员到人事处领取体检表,抓紧时间在示范区医院体检。
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09]35号)文件发至系办主任oa,相关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备齐需要提交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使用A3纸型正反印制。
附:《陕西省2009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术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